監控您的記錄檔

本文說明如何使用 Cloud Monitoring 觀察記錄資料中的趨勢,並在您指定的條件發生時通知您。為提供 Cloud Monitoring 記錄資料,記錄功能支援下列功能:

  • 您可以從記錄項目產生自訂指標。這些指標稱為「記錄指標」。您也可以建立以指標為基礎的快訊政策,在記錄指標符合特定條件時通知您。詳情請參閱「使用記錄指標來呈現記錄項目資料」。

  • 您可以使用快訊政策,在記錄項目中顯示訊息時,以近乎即時的方式進行監控。這類警告政策稱為以記錄檔為準的警告政策。詳情請參閱「監控訊息的個別記錄項目」。

  • 您可以在 Log Analytics 中編寫 SQL 查詢,並建立用於監控查詢結果的警示政策。這類警告政策稱為以 SQL 為準的警告政策。詳情請參閱「監控 SQL 查詢結果」。

    以 SQL 為基礎的警示政策目前為公開預先發布版。

本文其餘部分會說明這三種警示政策的差異,並提供授權、費用和限制的相關資訊。

使用記錄指標以視覺化方式呈現記錄項目資料

如要監控記錄資料中一再發生的事件,請使用記錄指標。記錄指標會根據記錄資料產生數值資料,適合用於下列任一情況:

  • 在記錄資料中計算警告或錯誤等訊息的發生次數,並在次數超過門檻時收到通知。
  • 觀察資料中的趨勢 (例如記錄資料中的延遲值),並在值以不當方式變更時收到通知。
  • 建立圖表來顯示擷取的數值資料。

由於記錄指標會根據記錄資料產生數值資料,因此您可以在警告政策中使用這些指標,並在圖表中顯示這些指標。如要瞭解如何為記錄指標建立警告政策和圖表,請參閱「設定記錄指標的通知」。

Cloud Monitoring 提供一組預先定義的記錄指標,您也可以自行定義。如要查看系統定義的記錄指標清單,請按一下下方的 按鈕:

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

您可以建立記錄為基礎的指標,從記錄資料中擷取數值資料。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會計算所包含和排除的記錄項目值。

根據預設,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會從 Google Cloud 專案中 Log Router 收到的所有記錄項目收集資料,但您可以定義記錄指標,從轉送至特定記錄檔值區的記錄項目收集資料。

  • 如要進一步瞭解如何定義及使用專案層級的記錄指標,請參閱「使用記錄指標」。
  • 如要進一步瞭解如何定義及使用值區層級的記錄指標,請參閱「記錄值區的記錄指標」。

如果您定義自己的記錄檔指標,可能會產生費用。如要進一步瞭解與指標攝入作業相關的費用,請參閱「計費指標」。

監控訊息的個別記錄項目

如果您想在記錄項目中出現特定訊息時收到通知,請使用以記錄為基礎的警告政策。記錄快訊政策可用於擷取記錄項目中的安全性相關事件,例如:

  • 您希望在稽核記錄中顯示事件時收到通知,例如使用者存取服務帳戶的安全性金鑰。
  • 應用程式會將部署訊息寫入記錄,您希望在記錄部署變更時收到通知。

以記錄檔為準的快訊政策適用於您預期為罕見且重要的事件。您不想知道趨勢或模式,而是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記錄型快訊政策是在專案中定義,且在下列條件為真時掃描記錄項目:

  • 已啟用結帳功能。
  • 記錄項目來自專案。
  • 記錄項目來源專案或記錄項目轉送專案中的接收器,會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檔值區。

    舉例來說,假設記錄項目來自專案 A。如果專案 A 中的記錄接收器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檔值區,則專案 A 中定義的記錄警示政策會掃描記錄項目。

    舉第二個例子來說,假設記錄項目來自專案 X,而專案 X 中的記錄接收器會將記錄項目轉送至專案 Y。如果專案 Y 中的接收器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檔值區,則在專案 X 和專案 Y 中定義的記錄式警告政策會掃描記錄項目。

您無法使用以記錄為基礎的快訊政策,監控資料夾、帳單帳戶或機構中產生的記錄項目,也無法監控未儲存在記錄檔值區中的記錄項目。如果您建立匯總接收端,這些接收端可能會攔截記錄項目,並防止記錄項目在記錄項目來源專案中的接收端中轉送。

如要瞭解如何建立以記錄為基礎的警告政策,請參閱「設定以記錄為基礎的警告政策」。

監控 SQL 查詢結果

您可以設定快訊政策,讓 Log Analytics 針對記錄項目資料執行 SQL 查詢。當您想根據無法透過以記錄為基礎的快訊政策評估的模式 (例如記錄項目中的複雜模式或記錄資料匯總) 收到通知時,這類快訊政策就會生效。詳情請參閱「透過快訊政策監控 SQL 查詢結果」。

警示選項比較

本節將比較以記錄指標為基礎的警告政策、以記錄為基礎的警告政策和以 SQL 為基礎的警告政策。

摘要表格

下表總結了警示技巧,並提供其他資訊的連結:

以指標為準的快訊政策 記錄檔警告政策 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 更多資訊
根據記錄項目衍生的指標 根據個別記錄項目中的字串 根據記錄項目的 SQL 查詢所傳回的資料表 記錄指標
記錄式警示
SQL 式警示
用於通知您隨時間變化的趨勢 用於在記錄檔中出現特定訊息時通知您 用於在記錄項目視窗中通知您模式 記錄指標
記錄式警示
SQL 式警示
計算方式:
  • 所含記錄項目 (系統定義的記錄指標)
  • 包含和排除的記錄項目 (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
僅比對已納入的記錄項目 根據滑動時間區間中的記錄項目計算 可用的記錄項目
以 SQL 為基礎的警示
在限定範圍專案的指標範圍內,對所有專案的指標執行作業 針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記錄項目執行操作:
  • 記錄項目來自定義政策的專案。
  • 記錄項目產生的專案或記錄項目轉送的專案中的接收器,會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檔值區。
對可透過連結資料集存取的記錄檢視畫面執行作業。連結的資料集可位於任何專案中。 指標範圍
已連結的資料集
指標值在指定期間內符合條件時,系統會建立事件 每當特定記錄項目符合篩選器時,就會建立事件 當查詢結果資料表符合條件時,系統就會建立事件 事件和通知
在「監控」中建立及管理 在「記錄」中建立;
在「監控」中管理
在 Log Analytics 中建立,在監控中管理 建立及管理快訊政策
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
在 Monitoring 中查看 在 Monitoring 中查看 在 Monitoring 中查看 查看快訊政策
可使用 Monitoring 支援的任何通知管道 可使用 Monitoring 支援的任何通知管道 可使用 Monitoring 支援的任何通知管道 通知管道

可用的記錄項目

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會根據 Logging API 為 Google Cloud 專案接收的所有記錄項目計算,不論可能套用於 Google Cloud 專案的納入篩選器排除篩選器為何。如果您根據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建立快訊政策,則政策會監控所有記錄項目的資料。

系統定義的記錄指標僅會根據Google Cloud 專案記錄檔 bucket 中儲存的記錄項目計算。如果記錄已明確排除,就不會包含在這些指標中。如果您根據系統定義的記錄指標建立快訊政策,則政策只會監控所包含記錄項目的資料。

記錄型快訊政策是在專案中定義,且在下列條件為真時掃描記錄項目:

  • 已啟用結帳功能。
  • 記錄項目來自專案。
  • 記錄項目來源專案或記錄項目轉送專案中的接收器,會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檔值區。

    舉例來說,假設記錄項目來自專案 A。如果專案 A 中的記錄接收器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檔值區,則專案 A 中定義的記錄警示政策會掃描記錄項目。

    舉第二個例子來說,假設記錄項目來自專案 X,而專案 X 中的記錄接收器會將記錄項目轉送至專案 Y。如果專案 Y 中的接收器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檔值區,則在專案 X 和專案 Y 中定義的記錄式警告政策會掃描記錄項目。

您無法使用以記錄為基礎的快訊政策,監控資料夾、帳單帳戶或機構中產生的記錄項目,也無法監控未儲存在記錄檔值區中的記錄項目。如果您建立匯總接收端,這些接收端可能會攔截記錄項目,並防止記錄項目在記錄項目來源專案中的接收端中轉送。

以 SQL 為基礎的警告政策會查詢記錄檔值區的記錄檔檢視畫面。這些記錄值區必須升級至使用 Log Analytics,然後連結至 BigQuery 資料集。如要進一步瞭解以 SQL 為基礎的警告政策,請參閱「使用警告政策監控 SQL 查詢結果」。

監控多項專案的指標

您可以設定指標範圍,監控多項專案的指標。指標範圍會列出監控的所有專案和帳戶。限定範圍專案會代管指標範圍。設定專案範圍會儲存您為指標範圍建立的警告政策和其他設定。指標範圍的範圍專案,是指 Google Cloud 控制台專案選擇器所選專案。

以記錄為準的指標為基礎的警告政策 (例如以其他指標為準的警告政策) 適用於限定範圍專案的指標範圍內的所有專案。

指標範圍與以記錄項目為準的快訊政策無關,例如以記錄為準和以 SQL 為準的政策。

如要進一步瞭解指標範圍 (包括多專案指標範圍) 和限定範圍專案,請參閱以下文章:

事件和通知

當符合快訊政策的條件時,Monitoring 會開啟事件,並傳送通知至快訊政策的通知管道。如要查看事件詳細資料,請在通知訊息中按一下「查看事件」,或直接前往「監控」中的「事件」頁面。

以指標為準的快訊政策事件

如同「警報行為」一文所述,以記錄為基礎的指標為依據的警報政策會建立事件和通知,就像監控中其他以指標為依據的警報政策一樣。如要進一步瞭解如何管理以指標為基礎的警告政策事件,請參閱「以指標為基礎的警告政策事件」。

以記錄檔為準的警告政策事件

記錄檔警告政策並非以指標為準的快訊政策。當記錄項目符合記錄式快訊政策的條件時,Monitoring 會建立事件和通知,如下所示:

  • 當 Cloud Logging 第一次將記錄項目寫入記錄資料夾,且該項目與警告查詢相符時,系統會建立事件並傳送通知。如果系統接著寫入另一個相符的記錄項目,則只有在先前的事件已關閉時,才會建立新的事件。不過,關閉事件最多可能需要三分鐘才能清除。如果在關閉事件後的三分鐘內收到相符的記錄項目,系統可能會重新開啟該事件,而不是建立新的事件。

  • 建立記錄型快訊政策時,您可以指定通知之間的最短時間間隔。舉例來說,假設您選取 10 分鐘做為通知傳送間隔時間,如果在該期間內符合兩次以記錄為準的快訊政策條件,您只會收到一則通知。

    以記錄檔為準的快訊政策事件發生率上限為每 5 分鐘 1 件。如果以記錄為基礎的警示政策的查詢擷取標籤值,則每個擷取值組合都代表各自的事件時間表。舉例來說,假設以記錄為基礎的警示政策會擷取標籤的值,且標籤可有兩個值。在這個設定下,您可以在 5 分鐘內開啟兩個事件,每個標籤值對應一個事件。

  • 每項以記錄檔為準的警報政策,每天最多可產生 20 個事件。如果達到這個上限,通知會顯示您已達到當天的上限。

  • 事件會在自動關閉期限過後自動關閉。預設的自動關閉時間為 7 天。

    自動關閉期限會指定事件必須在多久後關閉,且在該時間內,事件原因不得重複發生。因此,當事件處於開啟狀態,且事件發生原因再度發生時,事件可能會持續開啟,時間會超過自動關閉時間。

如要進一步瞭解如何管理記錄檔型快訊政策的事件,請參閱「管理記錄檔型快訊政策的事件」。

以 SQL 為準的警告政策事件

針對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Cloud Monitoring 會在 SQL 查詢結果首次符合政策中指定的條件時建立事件。每項快訊政策只能有一個未解決事件。在事件開啟期間,如果條件再次滿足,Monitoring 就不會再建立事件或傳送其他通知。監控系統會在七天後關閉以 SQL 為基礎的事件,除非您設定較短的事件關閉期限,或自行關閉事件。

如要進一步瞭解如何管理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事件,請參閱「管理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事件」。

建立及管理快訊政策

您可以像其他以指標為準的警告政策一樣,在 Cloud Monitoring 中建立、修改及刪除以記錄為基礎的指標警告政策。詳情請參閱「管理政策」。

您可以使用記錄檔探索工具或 Cloud Monitoring API 建立以記錄為基礎的快訊政策。您可以在 Monitoring 中或透過 Cloud Monitoring API 修改及刪除以記錄為基礎的快訊政策。詳情請參閱「管理以記錄為基礎的快訊政策」。

您可以使用 Log Analytics 或 Cloud Monitoring API 建立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您可以在 Monitoring 中或使用 Cloud Monitoring API 修改及刪除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詳情請參閱「透過快訊政策監控 SQL 查詢結果」。

查看快訊政策

「監控」中的「政策」頁面會列出 Google Cloud 專案中的所有警示政策。此清單包含使用記錄指標和記錄警告政策的政策。

  1. 前往 Google Cloud 控制台的 「Alerting」(警告) 頁面

    前往「Alerting」(快訊)

    如果您是使用搜尋列尋找這個頁面,請選取子標題為「Monitoring」的結果

  2. 選取「查看所有政策」

清單中會顯示以記錄為依據的警示政策,且「類型」欄中的值為 Logs。清單中會顯示以指標為依據的警示政策,包括以記錄為依據的指標,且「Type」欄中的值為 Metrics。以 SQL 為基礎的警示政策會顯示在清單中,且「類型」欄中的值為 SQL。以下螢幕截圖顯示政策清單的摘錄:

如要依類型查看快訊政策,請使用快訊政策清單中的「類型」欄。

通知管道

您可以將任何類型的快訊政策通知傳送至 Monitoring 支援的任何通知管道。您必須先設定這些管道,才能在快訊政策中使用這些管道。

詳情請參閱「管理通知管道」。

授權要求

如要使用記錄指標或記錄快訊政策,您必須同時取得 Cloud Logging 和 Cloud Monitoring 的授權。

費用與限制

如果您定義了自有的記錄指標,則適用下列規定:

  • 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數量和結構有限制。如要進一步瞭解這些限制,請參閱「記錄指標的限制」。
  • 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可能會產生費用。如要進一步瞭解與指標攝入相關的費用,請參閱「計費指標」。
  • 以 SQL 為基礎的警示政策會在 Google Cloud 專案的 BigQuery 預留空間中執行。您可能會因預訂 BigQuery 而產生費用。如要進一步瞭解與 BigQuery 預留項目相關的費用,請參閱 BigQuery 定價

使用以記錄為準的指標建立快訊政策不會產生任何費用。

以下是與快訊政策相關的監控限制:

類別 政策類型 1
警告政策 (指標和記錄的總和),按指標範圍 計算2 500 指標、記錄檔
每個以指標為準的快訊政策的條件 6 指標
每個 以 SQL 為基礎的警示政策的條件 (公開測試版) 1 SQL
以 SQL 為基礎的警示政策的查詢執行時間上限 (公開測試版) 5 分鐘 SQL

缺少指標條件評估的最大時間長度3
1 天 指標

metric-threshold 條件評估的最大時間長度3
23 個小時 30 分鐘 指標
在指標門檻條件中使用的篩選器長度上限
2,048 個 Unicode 字元 指標
預測條件監控的時間序列
數量上限
64 指標
最短預測期間 1 小時 (3,600 秒) 指標
預測期間上限 2.5 天 (216,000 秒) 指標
每個快訊政策的通知管道 16 全部
以記錄檔為準的快訊事件發生率上限4
每 5 分鐘 1 次事件 記錄
以記錄檔為準的快訊事件數量上限
每個以記錄為準的快訊政策每天 20 起事件 記錄
每個事件的通知數量上限:5
(記錄檔型快訊)
每個事件每天 20 則通知 記錄
每個專案同時觸發的快訊政策
數量上限
80,000 全部
每個快訊政策中同時存在的未解決事件數量上限
1,000 全部
事件沒有新資料時,系統會在
自動關閉事件的期限
7 天 指標、SQL
事件 (如果未手動關閉) 的最大時間長度 7 天 記錄
已結案事件的保留期限 13 個月 不適用
未解決事件的保留期限 無限期 不適用
通知管道 (依指標範圍 ) 4,000 不適用
每個延後的快訊政策數量上限 16 全部
延後鬧鐘的保留時間 13 個月 不適用
1指標:以指標資料為準的警告政策;記錄:以記錄訊息為準的警告政策 (記錄型警報)
2ApigeeApigee hybrid 與 Cloud Monitoring 深度整合。所有 Apigee 訂閱層級 (Standard、Enterprise 和 Enterprise Plus) 的警示限制與 Cloud Monitoring 相同:每個指標範圍 500 個。
3條件評估的最大時間範圍,是對齊期間和時間範圍值的總和。舉例來說,如果對齊期間設為 15 小時,且時間長度視窗設為 15 小時,則需要 30 小時的資料才能評估條件。
4如果以記錄為基礎的警示政策的查詢擷取標籤值,則每個擷取值組合都代表各自的事件時間表。舉例來說,假設以記錄為基礎的警示政策會擷取標籤的值,而標籤可以有兩個值。在這個設定下,您可以在 5 分鐘內建立兩個事件,每個標籤值對應一個事件。
5針對記錄快訊,如果系統收到符合篩選條件的記錄項目,且自上次通知發出後已過至少 5 分鐘,監控服務就會針對未解決的事件傳送新通知。每個事件每天最多會傳送 20 則通知。每則通知都會傳送至快訊政策的所有已設定通知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