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份 HANA 1+n 和 HANA 向外擴充執行個體

本頁面提供保護 HANA 1+n 和 HANA 擴展功能的相關資訊。

保護 HANA 1+n

為了保護 HANA 1+n 複寫叢集做為單一應用程式,應用程式會在應用程式探索後,將叢集主機設為 sid name_cluster。舉例來說,如果 sr1 是 HANA 執行個體,則應用程式名稱為 sr1,主機名稱則為 App Manager Applications 清單中的 sr1_cluster。

兩個節點必須共用 HANA 記錄備份目的地。發生容錯移轉時,資料庫和記錄備份會自動移轉至目前的主要資料庫,並從目前的主要資料庫執行記錄備份,擷取舊主要資料庫的最後記錄,以及新主要資料庫的新記錄。請按照「為 SAP HANA 資料庫準備保護措施」一文中的準備步驟操作。

HANA 1+n 一律會以叢集應用程式的形式偵測,其中包含中繼資料中的所有節點詳細資料。叢集節點設定有任何變更 (例如在叢集中新增或刪除節點) 後,建議您執行強制探索作業。如果在探索和保護後移除或新增節點,設定不會自動更新至備份和災難復原中繼資料,並可能導致備份問題。

保護 SAP HANA 1+n 執行個體和資料庫的必要條件

保護 SAP HANA 執行個體前,請確認下列事項:

  • 如果主機已設定虛擬 IP,請在探索期間僅新增主機的虛擬 IP 和主機名稱。
  • 備份和災難復原代理程式必須安裝在所有節點上。
  • 主機上必須開啟通訊埠,才能透過通訊埠 5106 進行通訊。這需要一個入站防火牆規則,其中備份/復原裝置為來源,執行代理程式的主機為目標,而目標連接埠為 5106。此外,您不需要在為裝置建立的預設入口規則中加入通訊埠 5106,因為這會將裝置指定為目標。
  • 必須在共用 NFS 上設定 HANA 記錄備份位置。

保護 HANA 向外擴充

SAP HANA 向外擴充

保護 SAP HANA 向外擴充執行個體的必要條件

保護 SAP HANA 向外擴充執行個體前,請務必完成下列事項:

  • 如果主機已設定虛擬 IP,請在探索期間只新增虛擬 IP 和主要主機的相關主機名稱。
  • 備份和災難復原代理程式必須安裝在所有節點上。
  • 主機上必須開啟通訊埠,才能透過通訊埠 5106 進行通訊。這需要一個入站防火牆規則,其中備份/復原裝置為來源,執行代理程式的主機為目標,而目標連接埠為 5106。此外,您不需要在為裝置建立的預設入口規則中加入通訊埠 5106,因為這會將裝置指定為目標。
  • 對於以 Backint 檔案為基礎的備份 (Full+Incremental),HANA 記錄備份位置必須設為共用 NFS。請參閱「將主機新增至管理控制台」一文。
  • 適用於儲存空間快照保護

    • 資料和記錄檔量不會在所有節點間共用
    • 資料和記錄磁碟區由邏輯磁碟區管理工具 (LVM) 管理
    • 確認本機掛載點有 mnt000* 目錄,以便識別主要和次要節點

    請按照「為 SAP HANA 資料庫準備保護措施」一文中的步驟設定。

備份和災難復原服務:適用於 SAP HANA 向外擴充的說明文件

本頁是一系列專門說明如何使用備份和災難復原服務保護及復原 SAP HANA 向外擴充執行個體的文章之一。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下列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