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額與限制

本頁說明網路連線產品的配額與限制。如要變更配額,請參閱申請更多配額一節。除非另有註明,否則「限制」通常無法放寬。

Cloud VPN

配額

下表列出每個專案的重要配額。如需其他配額,請參閱Google Cloud 主控台的「配額」頁面

項目 配額 附註
VPN 閘道 配額 僅限高可用性 VPN
外部 VPN 閘道 配額 僅限高可用性 VPN
VPN 通道 配額 這個配額代表傳統 VPN 通道數量和 HA VPN 通道數量的總數。
路由器 配額

這項配額代表您可以在專案中建立的 Cloud Router 路由器數量,適用於所有網路和區域。另外,各個網路對任一區域中的 Cloud Router 路由器數量同樣設有限制。詳情請參閱 Cloud Router 的配額與限制

基於 Cloud Router 的配額與限制,與通道相連的 Cloud VPN 閘道類型 (傳統版 VPN 或高可用性 VPN) 也完全不會影響 Cloud Router 路由器的數量,即便配額同樣套用至任一閘道類型也一樣。

目標 VPN 閘道 配額 僅限傳統 VPN
轉送規則 配額 僅限傳統 VPN

限制

下列限制適用於 Cloud VPN。在這個表格中,「VPN 通道」代表傳統版 VPN 通道或高可用性 VPN 通道。除非另有說明,否則這些上限均不得提高。

項目 限制 附註
各個 VPN 通道的頻寬 輸入和輸出總和上限為每秒 25 萬個封包

每秒 25 萬個封包大約相當於 1 Gbps 至 3 Gbps,視通道內的平均封包大小而定。

Cloud VPN 只能調節輸出的 IPsec 流量, 無法調節輸入的流量。

詳情請參閱網路頻寬

已知問題

請注意下列問題:

Cloud Interconnect

配額

下表列出適用於所有專案的重要配額,如需其他配額,請參閱Google Cloud 主控台的「配額」頁面

項目 配額 附註
互連網路連結 配額

每項專案的專屬互連網路連線數。

互連網路連線不會連結至任何區域或虛擬私有雲網路。

VLAN 連結 配額

您可以在專案的各個區域中設定的 VLAN 連結數量。包括專屬互連網路和合作夥伴互連網路的 VLAN 連結。

除了這項配額之外,每個互連網路的 VLAN 連結數量也有上限。

每個互連網路的 VLAN 連結 配額 您可以在單一互連網路連線上設定的 VLAN 連結數量。
VLAN 連結的總頻寬 (以 Mbps 為單位) 配額

代表一項專案的某個區域中,所有 VLAN 連結最多可以使用多少頻寬 (無論連結與互連網路連線之間的關聯性為何)。

除了此處的配額規定外,您也必須遵守限制資料表列出的各項限制。

跨網站網路 配額 (預先發布版)

每項專案的跨網站網路數。

線路群組 配額 (預先發布版)

每個專案的線路群組數量。

除了這項配額之外,您也必須遵守每個互連網路的線路群組限制。

每個互連網路的線路群組 配額 (預先發布版)

您可在單一互連網路連線上設定的線路群組數量。

每個互連網路位置配對的線路群組非計量付費頻寬 配額 (預先發布版)

兩個互連網路都會區之間的頻寬容量上限 (以 Gbps 為單位)。此配額包含兩個方向的流量。

每個都會區配對都有專屬配額,如維度資料欄中所示,格式為 metro-a|metro-b

Cloud Router 配額

您可以在專案中於任何網路或區域建立的 Cloud Router 數量。

另外,各個網路對任一「區域」中的 Cloud Router 數量同樣設有「限制」

詳情請參閱 Cloud Router 的配額與限制

限制

下列限制適用於 Cloud Interconnect 連線、VLAN 連結和跨網站網路線路。除非另有註明,否則這些上限均不得提高。

項目 限制 附註
每個 Cloud Interconnect 連線的實體連線數量上限 8 個 10 Gbps (80 Gbps) 連線或
2 個 100 Gbps (200 Gbps) 連線

Cloud Interconnect 連線是指連至 Google 的邏輯性連結,由一或多個實體連線組成。您可以要求下列其中一個連線選項:

  • 最多可建立 2 個 100 Gbps (200 Gbps) 的連線。
  • 最多可建立 8 個 10 Gbps (80 Gbps) 的連線,將使用該 Cloud Interconnect 連線的所有 VLAN 連結總頻寬上限提高至 80 Gbps。

    只要將實體連線數量乘以各個連線的頻寬 (10 Gbps) 即可算出總頻寬上限。

每個 VLAN 連結的頻寬上限 傳輸速率介於 50 Mbps 至 100 Gbps 之間

每個 VLAN 連結的可用頻寬上限視您訂購的頻寬而定,詳情請參閱定價頁面。請注意,如果使用合作夥伴互連網路,並非所有服務供應商都會提供全部的傳輸速率選項。

VLAN 連結個別封包流的總處理量有限。如要達到最大總處理量,您必須使用多個 (例如 10 個以上) 由五個元組構成的封包流,且封包大小不得超過 VLAN 連結的 MTU。

單一 VLAN 連結中各個流量的頻寬上限 10 Gbps

即使您為連結設定較高的頻寬,個別流量仍可能受限於連結定義的上限。

虛擬私有雲網路中目的地的流量是以五項雜湊碼組合來識別,分段封包的流量則是以三項雜湊碼組合來識別。此外,使用內部部署主機的私人 Google 存取權的流量流程,會以三元組雜湊識別。

  • 由五個元組構成的雜湊碼包含通訊協定、來源 IP 位址、來源通訊埠、目的地 IP 位址及目的地通訊埠。
  • 由三個元組構成的雜湊碼包含通訊協定、來源 IP 位址及目的地 IP 位址。

以下說明頻寬上限可能低於 10 Gbps 的情況:

  • 如果 VLAN 連結的頻寬傳輸速率低於連結上限,則各個封包流的頻寬會因 VLAN 連結的頻寬而受限。
  • 若您達到「各個流量的封包傳輸速率上限」 (請參閱下方說明)。
單一 VLAN 連結中各個流量的封包傳輸速率上限 每秒 1,000,000 個封包 (pps) 這個數字代表各個流量的封包傳輸速率上限。如前一個部分所述,非分段封包的流量是以由五個元組構成的雜湊碼來識別,分段封包的流量則是以由三個元組構成的雜湊碼來識別。
最大傳輸單位 (MTU)
  • 1,440 個位元組
  • 1,460 個位元組
  • 1,500 個位元組
  • 8,896 個位元組
可透過 VLAN 連結傳輸的最大 IP 位址封包大小,視 VLAN 連結的 MTU 設定而定。詳情請參閱「Cloud Interconnect MTU」。
(合作夥伴互連網路) VLAN 連結配對金鑰的生命週期時間長度上限 28 天

從產生 (合作夥伴互連網路) VLAN 連結配對金鑰,到服務供應商成功佈建連結,這個過程經過的時間長度上限。

如果配對金鑰失效,只要刪除舊有金鑰並建立新的配對金鑰,即可供合作夥伴互連網路服務供應商使用。

每條線的頻寬上限 1 Gbps (預覽版)

這項上限可以提高。必須確認不會超過單一線路中各個流量的頻寬上限。如要要求更新這項限制,請提交客服案件

單一線路中各個流量的頻寬上限 10 Gbps (預覽版)

流量的定義如下:

如果您在內部部署路由器之間設定端對端 MACsec 加密,流量會由雙元組雜湊定義,其中包含來源 MAC 位址和目的地 MAC 位址。

否則,流量會由八項雜湊碼組合定義,包括來源 MAC 位址、目的地 MAC 位址、來源 IP 位址、目的地 IP 位址、Google 邊緣路由器實體介面、IP 通訊協定號碼、TCP/UDP 來源通訊埠和 TCP/UDP 目的地通訊埠。

Cloud Router 的限制

因為專屬互連網路和合作夥伴互連網路皆須使用 Cloud Router,因此將套用 Cloud Router 的使用配額和限制。

已知路徑數和通告路徑數皆有上限。詳情請參閱 Cloud Router 的配額與限制頁面

Cloud Router

配額

下表列出每個專案的重要配額。如需其他配額,請參閱Google Cloud 控制台的「配額與系統限制」頁面

項目 配額 附註
每項專案的 Cloud Router 數量 配額 無論配額多寡,每個區域每個網路最多只能使用五個 Cloud Router 雲端路由器。詳情請參閱限制一文。

每個 VPC 網路的每個區域,來自自有區域的不重複 Cloud Router 動態路徑前置字元

已知路徑的保證不重複目的地前置字元數量上限,可透過「相同」區域中的所有 Cloud Router 套用至某個區域的子網路。這稱為區域的「from-own-region」配額。

配額

IPv4 和 IPv6 前置字串都會計入這項配額。

所有取得的路徑都會計入這項配額,包括自訂取得的路徑和 BGP 接收的路徑。

路徑是依據不重複目的地進行分組。目的地相同,但後續躍點不同的路徑只會計為一個目的地。目的地相同,後續躍點也相同的路徑同樣只會計為一個目的地。

處於「全域動態轉送模式」的網路:可能只會達到兩項不重複動態路徑前置字串配額中的一項。如果超出任一配額,系統可能會捨棄路徑,導致連線間歇性發生問題。詳情請參閱已知路徑範例

如要進一步瞭解這些配額,包括可用來瞭解目前用量的指標,請參閱「排解 BGP 路徑和路徑選取問題」。

僅適用於採用全域動態轉送模式的虛擬私有雲端網路

每個 VPC 網路的每個區域,來自其他區域的不重複 Cloud Router 動態路徑前置字元

已知路徑的不重複目的地數量上限 (可透過「不同」區域中的雲端路由器套用至某個區域的子網路)。這稱為區域的「from-other-regions」配額。

配額

IPv4 和 IPv6 前置字串都會計入這項配額。

所有取得的路徑都會計入這項配額,包括自訂取得的路徑和 BGP 接收的路徑。

路徑是依據不重複目的地進行分組。目的地相同,但後續躍點不同的路徑只會計為一個目的地。目的地相同,後續躍點也相同的路徑同樣只會計為一個目的地。

處於「全域動態轉送模式」的網路:可能只會達到兩項不重複動態路徑前置字串配額中的一項。如果達到任一配額,系統可能會捨棄路徑,導致連線不穩。詳情請參閱已知路徑範例

如要進一步瞭解這些配額,包括可用來瞭解目前用量的指標,請參閱「排解 BGP 路徑和路徑選取問題」。

限制

下列 Cloud Router 限制適用於虛擬私人雲端 (VPC) 網路。除非另行公告,否則這些配額限制均不得提高。

項目 限制 附註
每個 VPC 網路和區域組合的 Cloud Router 數量上限 5 如果專案配額充足,您最多可以在一個虛擬私人雲端網路和區域中建立五個 Cloud Router。
單一虛擬私有雲網路和區域中,每個 Cloud Router 的 BGP 對等點數量上限 128 BGP 對等互連可以是下列任一項:
Cloud Router 從單一 BGP 對等互連接受的前置字元數量上限 5,000 如果 BGP 對等互連通告超過 5,000 個前置字元,Cloud Router 會重設 BGP 工作階段。
單一 BGP 對等互連或方向中,所有已套用 BGP 路由政策的條款數量上限 1,000 這項限制不會依資源劃分,而是合併計算。單一比對或動作運算式的大小、字詞中的動作數量、單一政策中的字詞數量,以及政策數量都沒有限制。
單一 Cloud Router 中各個 BGP 工作階段的子網路路徑通告數量上限 沒有限制 Cloud Router 雲端路由器沒有子網路路徑通告數量上限。子網路路徑的數量取決於子網路數量,而子網路數量不得超過虛擬私人雲端網路配額與限制的規定。
單一 Cloud Router 中,每個 BGP 工作階段的自訂通告路徑數量上限 200 在某個 Cloud Router 中,如果所有 BGP 工作階段的自訂通告路徑完全相同,這項上限即代表該 Cloud Router 的「不重複」IPv4 和 IPv6 自訂通告路徑總數。在這種情況下,每個工作階段都會收到相同的自訂通告路徑。
單一 Cloud Router 中,以 UTF-8 編碼時,BGP 路由政策中使用的所有比對和動作運算式常值合併大小上限。 250 KiB 上限 指定 Cloud Router 的這項限制不會在資源之間分配,而是合併計算。單一比對或動作運算式的大小、字詞中的動作數量、單一 BGP 路由政策中的字詞數量,以及 BGP 路由政策的數量,都沒有限制。
單一 Cloud Router 上的 list-bgp-routes 呼叫每分鐘查詢次數上限 1500 這項配額來自 compute.googleapis.com/list_requests_per_region。 詳情請參閱「 速率配額」。
每個 Cloud Router 的 BGP 路由政策數量上限。 500
單一 BGP 工作階段的自訂已知路徑數量上限 10

如要進一步瞭解這項功能,請參閱「自訂學習路線」。

在虛擬私有雲網路的指定區域中,可設定為自訂已知路徑的不重複 IP 前置字元數量上限;這項限制允許在多個對等互連項目上使用相同範圍

10

如要進一步瞭解這項功能,請參閱「自訂學習路線」。

已知路徑示例

下列範例說明超出「來自自有地區」配額或「來自其他地區」配額時,可能會遇到的路徑捨棄行為。

假設您在同一個 VPC 網路中,於 us-east1 地區和 us-west1 地區各有一個 Cloud Router,且已啟用全球動態轉送。每個區域中的每個 Cloud Router 都會學習 250 個不重複目的地。為說明這個範例,每個地區的 Cloud Router 都不會學習任何相同的目的地。

無論哪個 Cloud Router 學習各區域內的路徑,每個區域的「來自自有區域」配額都會用盡,因為各區域的 Cloud Router 都學習了 250 個不重複目的地 (250 個上限)。由於每個 Cloud Router 都從其他區域匯入 250 個不重複的目的地,因此這兩個區域的 from-other-regions 配額也已用盡。如果範例 VPC 網路使用地區動態轉送,則每個地區的「來自其他地區」配額都不適用,因為地區動態轉送模式會指示 VPC 網路只在與路徑下一個躍點相符的地區中建立動態路徑。

超過區域的自有區域配額

假設您連結至 us-west1 區域 Cloud Router 的內部部署路由器通告了第 251 個目的地。us-west1 地區的 Cloud Router 會按照確定性路徑順序,從 251 個不重複目的地中挑選 250 個。這些路由器會將 250 個不重複目的地傳送至虛擬私有雲網路,在 us-west1 區域中建立 250 條動態路徑。

由於虛擬私有雲網路採用全域動態轉送模式,因此在每個其他區域中,也會建立最多 250 個動態路徑,但須遵守每個其他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的不重複目的地」配額。下一節將詳細說明其他區域的情況。

超過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配額

us-west1地區的 Cloud Router 雲端路由器收到 251 個不重複目的地時,us-east1地區的資源只能使用 250 個不重複目的地,因為us-east1地區的「來自其他地區」配額只能接受 250 個不重複目的地。us-west1

假設您在同一個 VPC 網路中,於第三個地區 us-central1 建立 Cloud Router。假設新的 Cloud Router 從 BGP 對等互連點取得 10 個不重複的目的地。雖然 us-central1 區域的「來自自有區域」配額尚未超過,但由於其他兩個區域 (us-east1us-west1 各提供 250 個不重複的目的地) 總共提供 500 個不重複的目的地,因此 us-central1 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配額已超過。

根據區域,確定性路徑順序會為其他區域中最多 250 個不重複的目的地選取路徑,如下表所示。

區域 區域專屬目的地
(使用區域的 from-own-region 配額)
其他區域的專屬目的地
(使用區域的 from-other-regions 配額)
us-west1

已收到 251 則訊息。選取了 251 個中的 250 個,而 251 個中的 1 個則由確定性路徑順序捨棄。在 us-west1 中建立 250 個動態路徑,下一個躍點位於 us-west1

這 250 個前置字串會與其他區域共用。

收到 260 個 (250 個來自 us-east1,10 個來自 us-central1)。其中 250 個已選取,10 個則因確定性路徑順序而遭捨棄。

us-west1 中建立 250 個動態路徑,下一個躍點位於 us-west1 之外。

us-east1

已收到 250 元。系統會依確定性路徑順序選取所有 250 個目標。250 在 us-east1 中建立下一個躍點的動態路徑。us-east1

所有 250 個所選前置字串都會與其他區域共用。

收到 260 個 (250 個來自 us-west1,10 個來自 us-central1)。其中 250 個已選取,10 個則因確定性路徑順序而遭捨棄。

us-east1 中建立 250 個動態路徑,下一個躍點位於 us-east1 之外。

us-central1

收到 10 個愛心。系統會根據確定性路徑順序選取全部 10 個。10 在 us-central1 中建立下一個躍點的動態路徑。us-central1

所有 10 個選取的前置字串都會與其他區域共用。

收到 500 個 (250 個來自 us-west1,250 個來自 us-east1)。其中 250 個已選取,另外 250 個則因確定性路徑順序而遭捨棄。

us-central1 中建立 250 個動態路徑,下一個躍點位於 us-central1 外部。

雖然 us-central1 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配額已超過上限,但「來自自有區域」配額仍可接受下一個躍點位於 us-central1 區域的目的地。

確定性路徑捨棄行為

Cloud Router 會根據子網路遮罩長度和收到的每個前置字元之字典順序特徵,實作確定性路徑捨棄行為。在每個區域內,下列程序會分別套用至該區域的「來自本區域」目的地清單,以及該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不重複目的地清單:

  • 清單會先依子網路遮罩長度由短至長排序,然後再依字典順序排序。舉例來說,10.0.0.0/8 會排在 10.2.1.0/24 之前,而 10.2.1.0/24 會排在 10.99.1.0/24 之前。

  • 系統會保留清單中的前 250 個項目。其他所有資料都會捨棄。

如「超過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配額」所示,系統會分別對每個區域的「來自本區域」配額和「來自其他區域」配額套用確定性捨棄行為。

確定性路徑捨棄行為會產生下列結果:

  • 如果同時收到 IPv4 和 IPv6 前置字串,當超過不重複目的地配額時,Cloud Router 通常會先捨棄 IPv6 前置字串。這是因為 IPv6 最常見的最短子網路遮罩長度 (/48) 比 IPv4 最長子網路遮罩長度 (/32) 還長。

  • 如果每個區域中學到的前置字元集保持不變,Google Cloud 會在每個區域中設定一致的本機動態路徑集,但須視虛擬私有雲網路的動態轉送模式而定。包括 Cloud Router 捨棄的路徑在內,這項一致性會在 Cloud Router 工作重新啟動時保留。

避免路徑中斷

在捨棄路徑期間,您會失去捨棄前置字元的連線。如要避免路徑遭到捨棄,請使用 Cloud Monitoring 或 Cloud Logging 監控每個區域的 from-own-region 和 from-other-regions 前置字元用量,並確保宣傳的專屬目的地數量不超過各項配額。

建議您彙整路線,減少不重複目的地的數量。舉例來說,如果您有四個子網路 10.10.10.0/2410.10.10.1/2410.10.10.2/2410.10.10.3/24,則可以將這些子網路彙整為一個前置字串 10.10.0.0/22

如果無法產生摘要,請與 Google Cloud 銷售團隊聯絡,討論其他替代方案。

路由器設備

配額

適用於 Cloud Router 網路路徑的配額,也適用於連結至 Network Connectivity Center 中樞的路由器設備輪輻路徑。

詳情請參閱「Cloud Router 配額」。

限制

下列 Cloud Router 限制也適用於路由器設備:

  • 每個虛擬私有雲網路和區域組合的 Cloud Router 數量上限
  • 單一虛擬私有雲端網路和區域中,每個 Cloud Router 的 BGP 對等點數量上限

詳情請參閱 Cloud Router 限制

Network Connectivity Center

配額

適用於 Cloud Router 網路路徑的配額,也適用於 Network Connectivity Center 中樞和輪輻的路徑。詳情請參閱 Cloud Router 的配額與限制

項目 配額 附註
每項專案的中心數 配額 每項專案,全球
每個專案在每個區域的 Cloud VPN 通道輪輻數 配額 每個區域的每個專案;僅支援高可用性 VPN 通道
每個專案在每個區域的 Cloud Interconnect VLAN 連結輪輻數量 配額 每個區域每項專案
每個區域每項專案的路由器設備 Spoke 數量 配額 每個區域每項專案
每項專案的虛擬私有雲輪輻數 配額 包括虛擬私有雲輪輻 (邊緣中心輪輻合併),即使未連線至任何中樞網路也算在內。

每個中樞的有效虛擬私有雲輪輻數

配額

僅適用於已接受加入中樞的 VPC 輪輻;不適用於待審核或遭拒的 VPC 輪輻。

每個中樞路徑資料表的子網路路徑數量

配額 僅適用於有虛擬私有雲輪輻的中樞

每個中樞的動態路徑數

配額 適用於所有虛擬私有雲輪輻

每個中樞的轉送虛擬私有雲網路數

配額

以內部應用程式負載平衡器 IP 位址做為下一個躍點的靜態路徑數量 (每個中樞 )

配額 每項專案,全球

限制

Network Connectivity Center 會強制執行下列用量限制。

項目
可連結至輪輻的 VPN 通道數量 8
可連結至輪輻的 VLAN 連結數量 6
可連結至輪輻的路由器設備執行個體數量 8
每個中樞的有效虛擬私有雲輪輻數量 250
每個中樞的 VPC 輪輻數量上限 (有效和無效) 1,000
每個輪輻可納入或排除的匯出 CIDR 範圍數量 16

管理配額

Google Cloud 會基於多種原因,對資源用量實施配額限制。舉例來說,限制配額可以預防用量突然暴增的情況,進而保障 Google Cloud 使用者社群的權益。採用 Google Cloud 免費方案探索的使用者也能透過配額,確保不會超出試用範圍。

所有專案最初的配額均相同,您可以要求額外配額來變更配額數量。某些配額可能會依據您使用產品的狀況而自動增加。

權限

如要查看配額或要求增加配額,身分與存取權管理 (IAM) 主體需要具有下列其中一種角色。

工作 必要角色
查看專案的配額 下列任一項:
修改配額,要求額外配額 下列任一項:
  • 專案業主 (roles/owner)
  • 專案編輯器 (roles/editor)
  • 配額管理員 (roles/servicemanagement.quotaAdmin)
  • 具備 serviceusage.quotas.update 權限的自訂角色

查看配額

控制台

  1. 前往 Google Cloud 控制台的「Quotas」(配額) 頁面。

    前往「配額」頁面

  2. 使用篩選表格搜尋要更新的配額。 如果不知道配額名稱,請改用本頁面上的連結。

gcloud

請使用 Google Cloud CLI 執行下列指令,查看配額。使用您自己的專案 ID 替換 PROJECT_ID

    gcloud compute project-info describe --project PROJECT_ID

如要查看特定區域的配額用量,請執行下列指令:

    gcloud compute regions describe example-region
    

超出配額時產生錯誤

一旦超出 gcloud 指令的配額上限,gcloud 就會輸出 quota exceeded 錯誤訊息並傳回結束代碼 1

如果您是在傳送 API 要求時超出配額, Google Cloud 會傳回下列 HTTP 狀態碼:413 Request Entity Too Large

要求增加配額

如要調整大部分配額,請使用 Google Cloud 控制台。詳情請參閱「要求配額調整」。

資源可用性

如果特定類型的資源可以使用,則每項配額代表您能針對該資源建立的最大數量。請特別留意,配額「並不」保證資源可用性。即使您有可用的配額,如果資源無法提供使用,您也無法建立新的資源。

舉例來說,您可能有足夠的配額,可以在特定區域中建立全新區域性外部 IP 位址。不過,如果該區域沒有可用的外部 IP 位址,則無法建立。區域的資源可用性也會影響您建立新資源的能力。

整個區域的資源皆無法提供使用的狀況很罕見。然而,可用區內的資源有時可能會耗盡,不過一般來說並不會對該資源類型的服務水準協議 (SLA) 造成影響。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與該資源相關的 SLA。